规章制度
学术报告厅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1日 10:23 点击:[]
学术报告厅是学院开展学术交流、举办各类活动的主要场所,为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证报告厅设备、设施的完好,特对学术报告厅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1.学术报告厅的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的原则为“合理使用,优质服务”。
2.学术报告厅供学院(或部门)组织的会议、学术活动及相关活动使用。
3.使用报告厅者需与综合管理部联系,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或提前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填写“报告厅预约单”,如有特殊要求请一并说明。
4.会议或活动前后的准备与卫生保洁由使用者自己负责,综合管理部负责督促检查。
5.报告厅的使用者应爱护室内的各种公共设施,若有损坏,视损坏程度由使用者给予赔偿。
6.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报告厅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安排人员按时开放报告厅、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和维护室内的一切设施。负责报告厅的卫生管理工作。
8.综合管理部负责报告厅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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