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帮助学生树立劳动观念、节俭意识,培养学生的自主、自立、自强能力,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同时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
(二)岗位设置
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在校大学生劳动时间规定,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与学院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中心共同合理确定勤工助学职数,勤工助学学生以一、二年级为主。申请勤工助学工作的同学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课余时间、家庭经济困难。
(三)招聘方式
1.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扶困优先、双向选择的原则,图书馆每学期初将集中招聘一批学生到图书馆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2.自2021年9月10日起,如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出现空缺,均需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用工聘用申请表》,经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全校范围内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核后,用工单位方可组织面试及录用。学生申请表可至山东工商学院资助服务中心官网勤工助学板块下载。网站地址:https://xsc.sdtbu.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244
(四)劳动纪律
1.服从岗位老师的安排,如有异议,可向岗位老师或部主任提出,不得擅自离岗。工作中要团结协作,配合老师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2.准时上、下班,由老师签到。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应向所在岗位的老师请假。
3.已在图书馆勤工助学的学生,若想继续所从事工作,需在每学期开学后的前两个工作日到所在部室报到,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图书馆不保留岗位,将另行安排。
4.勤工助学学生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达不到要求的,将予以辞退。
(五)劳动酬金
每月月底,各部门统计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实际工作量,部主任审核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中心,勤工助学中心审核后发放。
(六)工作职责
勤工助学学生的岗位职责参照执行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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