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图书馆图书捐赠管理办法
一、捐赠原则
图书馆全年开展接收图书资料捐赠工作,全校师生员工、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可本着捐赠自愿、数量不限的原则向图书馆捐赠图书资料。
二、入藏原则
符合以下条件的出版物将被纳入馆藏:
1、适合本科及以上程度,内容符合我校教学科研及本馆馆藏发展方向;
2、国内外正式出版物,根据情况酌情接受一些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如一些地方文献、地方志、族谱等;
3、本馆无馆藏或需要增加复本的图书;
4、品相基本完好。
下列文献不予入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出版物;
2、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出版物;
3、非正式出版物(确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手稿等除外);
4、残缺破损或馆藏复本超过两本的图书;
5、内有划线、标注、眉批的图书(海内外孤本或名人批注除外);
6、内容低下、陈旧、基本上不具有学术价值的文献;
7、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
三、赠书处理
1、赠书到馆后,其所有权和处理权归图书馆所有。
2、拟纳入馆藏的赠书经过验收编目后,进入流通书库,供读者借阅。
3、文献著者为本校师生及校友的入藏山商文库;
4、将内容适合的未入藏图书通过图书漂流的方式,供本校师生随阅;
5、转赠其它图书馆收藏,优先支援贫困地区图书馆或相关单位;
6、图书馆有权在不知会捐赠者的情况下,对已入藏但已失去保存价值的赠书进行剔除。
7、图书馆有权在不知会捐赠者的情况下,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自行处理。
四、证书留念
为感谢捐赠者对我馆的馈赠,我们将按相关分类给予捐赠者相应的山东工商学院图书馆收藏证或捐书证。
五、捐赠方式
可以选择到馆捐赠、邮寄捐赠、图管会接收等捐赠方式。
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山东工商学院图书馆资源建设部(邮编264005)
办公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山东工商学院图书馆资源建设部103、104室
时间:周一~周五 8:00-11:3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535-6903572
Email:201513419@sdtbu.edu.cn
下一条:图书馆“山商文库”文献征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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