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学生卡转为校友卡后可继续利用图书馆”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0日 10:02 点击:[]
为加强和提高毕业生对母校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充分发挥馆藏文献资源的作用,满足毕业生的自主学习和资源获取需求,图书馆决定为毕业生提供方便、高效的文献信息服务。
1. 自2017届毕业生开始,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卡务中心将学生卡转为校友卡后可继续在图书馆使用;
2. 毕业生可凭本人校友卡(原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入图书馆,享受各借阅室的文献阅览服务;
3. 有外借图书需求的毕业生需凭本人的校友卡到图书馆办公室(208室)开具证明后到学校卡务中心上交押金300元,再到图书馆办公室开卡后方可正常使用,每卡免除办卡费20元和服务费50元/年;
4. 持卡毕业生在校友卡有效期内每次最多可外借图书 6 册(包括文艺类图书1册,借阅期限30天),借期 60 天;
5. 校友卡有效期为1年,到期如需要,可自行申请延期;
6. 持卡毕业生如不再需要图书外借服务,可到图书馆二楼办公室办理退卡手续(押金退还);
7. 校友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8. 持卡毕业生须严格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如违章将按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处理。
母校图书馆真诚欢迎毕业生同学回学校看看书、充充电,追求并实现自己的梦想!
山东工商学院图书馆
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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