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免责还书活动”通知
为提高图书的流通率,鼓励读者及时还书,并唤回长期滞留在读者手中的图书,保持馆藏资源的完整性,图书馆决定在2016读书活动节期间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唤醒沉睡的图书”温情免责还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日8:00——11:00;14:00——17:00
二、活动对象:全校读者
三、活动内容
1.凡在2016年4月30日前逾期未还的图书,只要在活动期间归还,逾期罚款费用可以全部免除。
2.活动期间,凡来图书馆办理“丢失图书以同样版本实物赔偿”者,一律免除5 元“图书加工费”;丢失图书无法以同样版本实物赔偿的按照原图书价格进行赔偿。
3.活动之前已经归还的图书如有超期罚款未缴纳者,在活动期间到馆处理,超期罚款费用全部免除。
4.对活动之前,已经发生“违章”、“丢失图书”,证件被停用的读者,在活动期间进行处理,将视情况减轻或免除处罚。
5.以上规定仅限于活动期间(4月1号---4月30号),活动结束后,图书借阅均按“山东工商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执行。
希望广大读者积极参与,尽快到图书馆办理,让书回“家”!
四、办理地点
东校中心馆第一借阅室、第二借阅室、第四借阅室、第五借阅室;
西校区分馆综合图书借阅室、经管图书借阅室。
五、联系方式
东校中心馆:文献借阅部,马老师 6903615转8222
西校区分馆:姜老师 7352775转8001
图书馆
2016年3月30日
上一条:电子阅览室自习区开放通知 下一条:2016学年上半年图书馆资源利用讲座安排
【关闭】